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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政培训问答

雇主超额安排家政工作怎么办?

    “在雇主家做事不仅要照顾宝宝还要做家务”、“本来约定好上下班的时间但总是被拖延”、“以前说好内衣自己洗的,现在全给我洗”……不少的家政保姆会吐槽,称自己去雇主家工作时,工作内容往往与当初约定的不符。一些雇主则认为,自己付钱请人做事,当然可以视情况安排工作内容,而且有的家政人员做事拖拖拉拉,本来可以在1小时完工硬是拖成2小时,所以才会导致所谓的“被加班”。


雇主超额安排家政工作怎么办?
 

    其实,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纠纷,在家政阿姨在上户前要跟雇主约定,如果雇主需要增加一些额外或者超出工作范畴的内容,那么商议的工资就要往上加,具体情况具体谈。

    在家政服务工作中,如果雇主要求保姆做一些具有危险性或者承担责任风险的工作,保姆有权拒绝,甚至提出辞职。但是,不可能把细则全部写完的,家政服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人际工作,条框规则不能完全约束。可以在合同中拟定大致的工作内容,但这份工作更多的还是依靠道德上的约束和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信任,所谓的工作范围是永远不可能定死的,签定的协议也只能在法律能够保护的范围内有约束性。

    如何才能让雇主和家政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内容上“不扯皮”呢?最好的方式就是家政人员在雇主家过了试用期之后,在签订合同时,由双方商量制定一个详细的工作安排时间表,比如排出家政人员的午休时间,每天买菜的时间,打扫家里卫生的时间等等。这可以成为一个很好的工作参考和依据,对于双方来说也是一种约定细则。

    当然,雇主和家政人员需要进行更多的沟通交流。比如按照惯例,月嫂并不需要做家务,但是如果月嫂能在照顾好宝宝和产妇之外,帮忙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,雇主肯定会更加高兴,这样的月嫂也更受欢迎。雇主毕竟是出钱的一方,家政人员很多时候要懂得灵活应对,对于额外增加的工作,不要马上抱怨,发现问题要进行及时沟通,避免不必要的冲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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